.甲食品油加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本年10月收购莱籽100吨,每吨收购价为5000元,本月生产领用莱籽30吨,该企业采用“投入产出法”确定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要求: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4.jpg)
84784984 | 提问时间:2020 11/09 09:44
一、投入产出法确定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就是增值税抵扣时,按领用金额除以(1+13%),再以13%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这个是农副产品深加工时,抵扣进项税的改革的方向。
二、计算领用材料的数据:5000*300=150000元,这个是含税金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5000*300/1.13*13%=17256.64元
计入成本的材料金额:5000*300/1.13=132743.36元
三、会计分录是: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132743.36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256.64
贷:原材料150000
2020 11/09 10:0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