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甲食品油加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本年10月收购莱籽100吨,每吨收购价为5000元,本月生产领用莱籽30吨,该企业采用“投入产出法”确定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要求: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84784984 | 提问时间:2020 11/09 09:44
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一、投入产出法确定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就是增值税抵扣时,按领用金额除以(1+13%),再以13%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这个是农副产品深加工时,抵扣进项税的改革的方向。 二、计算领用材料的数据:5000*300=150000元,这个是含税金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5000*300/1.13*13%=17256.64元 计入成本的材料金额:5000*300/1.13=132743.36元 三、会计分录是: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132743.36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256.64 贷:原材料150000
2020 11/09 10:09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