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不善霉烂的玉米,需要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因玉米市场价格变化发生的跌价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转出处理;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是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所以丢失2008年第二季度购进的固定资产,无需作进项税转出处理。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仍按农产品采购成本÷(1-10%)×10%计算进项税额转出。该企业进项税转出额=38140÷(1-10%)×10%=4237.78(元)。
为什么这题是采购成本÷(1-扣除率)?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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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0 11/01 15:16
因为农产品是免税农产品,是90%计入成本的
2020 11/0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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