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行使股票期权时,什么时候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什么时候全额单独试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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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30 | 提问时间:2020 09/21 20:53
你好,同学。164号文件规定,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将各次的所得合并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12月31日。
2020 09/21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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