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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好:有一物业出租公司,其物业房产是先由股东付款,然后到税务局开具总工程发票,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帐款一A公司,财务平时处理用其他工程款委托A公司收款方式或直接用现金支付,借:应付帐款一A公司,贷:现金,后来,叫了A公司出具委托法人收款委托书,财务每月做一笔转帐分录,借:应付帐款一A公司 货:其他应付款一法人,又偶尔做笔借:应付帐款一A公司 贷:现金,在这种情况下,想咨询:我用A公司开出的委托法人收款委托书,打印应付帐款一A公司科目余额,写一份股东决议:把A公司委托法人收取的工程余款转入长期应付款处理,然后一笔把工程余额转入,借:应付账款一A公司 贷:长期应付款一工程款,这样处理依据和理由成立吗?如果不能取得A公司委托收款书,只是写一份股东决议,可行吗?先前已咨询过这问题,现在再想确认一下是否可行?有劳老师们了!
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0 09/01 16:43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你做了委托收款是可以的,有协议书就行
2020 09/0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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