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19年度财务报告于2020年4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1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0年3月25日完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15日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成本为8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可以在3个月内无条件退货。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退货率为20%,至2018年2月28日乙公司未进行任何退货处理
对这道题递延部分分录不理解,麻烦老师详细讲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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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0 07/08 15:00
你这里会计上确认了200的预计负债和160的应收退货成本。
那么这里预计负债和应收退货成本税法是不认可的。需要缴纳税,所以确认可抵扣差异40
递延所得税资产40×25%
2020 07/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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