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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丁公司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病假,未使用的病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不能在职工离开公司时获得现金支付;职工休病假以后进先出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权利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病假余额中扣除。2016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病假为2天。丁公司1 000名职工预计2017年有95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5天的带薪病假,不需要考虑带薪缺勤。剩余5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6天半病假,假定这50名职工全部为总部各部门经理,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300元。2016年12月31的账务处理是,(丁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金额,即相当于75天(50×1.5天)的年休假工资金额22500(75×300)元为总部各总经理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为什么要用6.5减5呢老师)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0 07/04 16:42
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因为一年休息5天,你第二年有6.5就代表前一年有 1.5天没休
2020 07/0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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