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12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购入甲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价款为25万元,增值税为3.25万元,另支付材 料的保险费2万元、包装物押金2万元 (2)甲公司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原材料的成本。2019年12月1日,乙材料结存100 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为30元:12月5日发出乙材料50千克;12月7日购入乙材料200千克,每千 克实际成本为27元;12月21日购入乙材料3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为26元;12月28日发出乙材 (3)月末,甲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其中有一台生产设备系2018年12月15日购入,原值30 万元,预计净残值1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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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0 07/01 11:07
你好,你具体疑问是什么?
2020 07/0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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