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个人王某为境内甲上市公司的职员,本年取得下列收入:(1)每月取得甲上市公司支付的税前工资、新金收入10000元。甲上市公司每月为王某代扣代缴(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已经税前扣除专项扣除额2045元、专项附加扣除额1500元。王某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2月为中国境内乙公司提供咨询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3)4月出版小说一部,取得中国境内丙出版社支付的税前稿酬收入4000元。(4)8月取得中国境内丁公司支付的税前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0元。(5)转让已出原值为120万元的商铺,取得转让收入200万元(不含增值税),支付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各项合理税费合计4万元(均取得合法票据)。要求:计算赵某出售该商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6)12月取得保险赔款1200元。要求:以元为单位。(1)计算王某本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分)(2)计算王某出售商铺应纳个人所得税。(5分)(3)计算王某取得保险赔款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分)情(15.0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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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0 07/01 10:36
你好,问题较多,答题有时间限制,回复我一下,我给你做答案,谢谢
2020 07/0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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