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用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请问,此处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完整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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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0 05/30 12:59
您好,假设某企业没有其他业务,投资100,后期赎回(收回)80,则20做营业外支出20。被投资方确认20的债务重组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20。对双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分别为-20和20。投资方参考分录,借,营业外支出20银行存款80贷投资类科目100。被投资方,借金融负债类科目100,贷银行存款80,营业外收入20。
2020 05/3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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