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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关于混合性投资--当实际赎价高于投资成本时,投资企业应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被投资企业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为什么投资企业为什么是重组收益?而被投资方是重组收益?
m9526_78488 | 提问时间:06/24 17:13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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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A投资B,用2000万元取得B公司10%的股权,假设该投资符合混合性投资条件,几年后,B公司收回10%的股权,赎回价格为3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那么A投资方,将3000-2000=1000万元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B公司确认1000万元的债务重组损失。祝您学习愉快!翻译搜索复制
06/2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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