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该公司发生以下交易或事项: (1)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12万元。甲公司销售商品时,得知乙公司流动资金暂时短缺,但基于乙公司以往良好的信用记录,甲公司仍然发出商品。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2)3月2日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2月1日销售货款及税款。 (3)4月3日,向丙公司销售B商品10 000件,销售价格为每件40元(不含增值税),每件销售成本为30元,甲公司给予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当日发出商品,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但尚未收到货款。 (4)5月4日,收到丙公司因质量问题而退回的B商品100件,甲公司同意退货,并按规定向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退回的B商品已经入库。 (5)6月5日,收到丁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同日向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合同约定按售价的5%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0 05/28 12:50
你好,你把题目发上来先
2020 05/28 13:4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