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9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600件,每件标价3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2500元。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当日商品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9月18日,甲公司收到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 )元。
1830600
1350000
1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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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2 05/18 21:55
你好,甲公司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600*30000*(1—10%)
2022 05/1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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