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高档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全部收回后将80%对外销售,收到不含税销售款280万元,20%留存仓库。主管税务机关8月对甲厂进行检查,发现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税务机关应责令甲厂补缴消费税多少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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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0 05/05 23:48
你好,计算明早发给你
2020 05/06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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