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立的企業,19年亏损,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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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0 04/28 22:19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进行的合并、分立,被合并、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经过限额计算后,可由合并企业、分立企业继续进行弥补。
2020 04/28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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