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控制乙公司,因此甲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乙公司。乙公司资本结构的一部分由可回售工具(其中一部分由甲公司持有,其余部分由其他外部投资者持有)组成,这些可回售工具在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符合权益分类的要求。甲公司在可回售工具中的权益在合并时抵销。对于其他外部投资者持有的乙公司发行的可回售工具,其在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应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列示,而应作为金融负债列示。13、老师为什么合并报表中做为金融负债列示?什么情况下在合并报表中做为权益工具列示?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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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0 04/24 14:00
可回售工具,站在合并角度,这个是提前收到了相关的资金,后面回售时他是要承担支付的义务,所以是以金融负债列示处理。
2020 04/2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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