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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电脑的生产与销售业务。2019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A型号电脑,取得含增值税价款565 000元,另收取包装物租金56 500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B型主机500台,新的B型主机含增值税销售单价2 825元/台,旧主机每台折价508.5元。 (3)购进与电脑配套销售的鼠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 000元;同时购进与电脑配套销售的键盘,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2 000元。 (4)购进一幢办公楼,既用于员工办公、货物展示,又用于职工食堂和职工健身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5 000元。 (5)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自产的C型号显示器被盗5台,为生产这5台显示器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相关劳务,已抵扣进项税额20 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 (6)本月其他采购行为发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0 000元,无留抵税额。 已知:甲公司销售行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的扣税凭证已勾选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计算业务(1)的增值税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0 04/21 22:44
梓苏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会计师 ,税务师
1.(565000+56500)/1.13*0.13 2.508.5*500/1.13*0.13 3.2000+12000 4.25000
2020 04/21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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