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备案简易征收,开票只能全额开普通发票?差额征收?老板觉得全额开票一年销售额太大,有没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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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0 04/15 11:49
理由1: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没有说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开具的合法凭证,普通发票的存在是为了减少管理成本,小规模纳税人一样有权合法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不能自己开的原因是出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风险的控制和减少企业税收成本的考虑,销售免税货物才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没有增值税计税方法条件的限制,所以能开;
理由2:增值税的特点就是中性,任何一种征收方式都不能人为抹杀增值税中性的特点,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的产生是由于增值税发展历史决定的,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过渡时期,由于资产的取得或业务的发生在时间上的差异而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人为断裂,好不容易二十年后可以圆满了,现在还不让开专票,不让抵扣,等于让这种断裂一直延续下去,是不符合增值税法理的,所以能开;
理由3: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是为了税收公平,由于营业税的长期存在,造成即增值税进项一方是缺失的,如果一刀切全部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的话,就形成国家税制改革的成本全部由纳税人承担了,给纳税人造成极大的不公平,所以才有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方法,即然是为了正确的计算增值税,那么增值税就要明确体现出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的效果,增值税的抵扣必须保证链条的完整性,简易计税如果不能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于增值税死亡于此时,但交易还要继续,所以能开,为保证增值税链条的连续;
理由4:简易计税并不属于免税,税收优惠也能开专票,比如软件产品超过3%的即征退退,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还是17%的呢,购买方抵扣率也是17%呢,销售方实际税负才是3%,而简易计税开出的3%的征收率,实际抵扣的也是3%,没有产生税收倒置,所以能开;
理由5:最新营改增的文件没有说不能开,财税2016年3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不能开专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按照税收负面清单的规则,去掉不能开的剩下的都是能开的,所以能开;
2020 04/1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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