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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以其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新增) l老师这段话我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吗?
84785009 | 提问时间:2020 04/12 11:14
文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可以理解为无运输工具的承运业务
2020 04/1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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