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华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 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甲种粮食白酒10吨,每吨含税价22600元。销售乙种粮食白酒5吨,每吨含税价11300元。销售丙种粮食白酒20吨,每吨含税价3390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销售散装粮食白酒3吨,每吨含税价452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26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3)销售勾兑散装白酒6吨,每吨含税价226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勾兑用外购薯类白酒3吨,每吨含税价113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用自产甲种粮食白酒10吨,从农民手中换入玉米10吨,已经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5)该厂将换入的1吨玉米用于职工福利。
(6) 该厂委托某酒厂加工酒精6吨,粮食由委托方提供,发出粮食成本51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增值税78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收回的酒精全部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0吨,每吨含税价33900元,当月全部销售。
(7)该厂将自己生产的10吨甲种粮食白酒中的3吨用于馈赠,7吨用于职工福利。
要求计算:
(1)该厂12月销项税额
(2)该厂12月进项税额
(3)该厂12月应纳增值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1.jpg)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0 04/01 08:44
由于内容太多,时间花费太多,时间不够,你回复一下,全部解析出来
2020 04/01 08:4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