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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以下业务操作的理解可以吗??:(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话费和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票据实报销的可以不并入工资计算个税,如果以现金发放的就需要并入工资计税吗?(话费发票可以是员工名称作为发票名称吗?)(2)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误餐费,员工可以按规定标准领取误餐费(根据实际误餐顿数列表计算现金发放给员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0 03/20 11:59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可以不用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如果员工的名称 就不可以,要并入工资薪金。 2.可以的,这个是可以的
2020 03/2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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