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4月1日,A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10年调整为6年,该项变更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上述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3年12月购入,成本为1 0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年限为10年。下列会计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请问老师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16年净利润怎么算?解析没有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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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0 02/24 15:48
(1)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的累计折旧额=1000÷10×2+1000÷10×3/12=225(万元);(2)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1000-225=775(万元);(3)计算自2016年4月1日至年末计提的折旧额=775/(6×12-2×12-3)×9=155(万元);(4)计算2016年计提的折旧额=1000÷10×3/12+155=180(万元);(5)2016年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额=1000÷10=100(万元);(6)确认递延所得税收益=(180-100)×25%=20(万元);(7)会计估计变更对2016年净利润的影响=-[(180-100)-20]=-60(万元),或=-(180-100)×(1-25%)=-60(万元)。
2020 02/2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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