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旅游公司把该景区的餐厅进行外包,按该餐厅营业收入的10%收分成款,今年1月份应收该餐厅分成款3000元,请问这笔收入是否享有疫情期间生活服务行业免收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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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0 02/17 16:47
你好,同学,你这个是可以享受免增值税的优惠的。
2020 02/1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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