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公司连续3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则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
B、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则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
C、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
D、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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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0 02/12 11:4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表决权恢复是指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所以选项A的说法错误,选项B的说法正确。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所以选项CD的说法都正确。
2020 02/1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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