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了工资,并且做了事业支出,但未实际发放给个人,放在其他用付款里。待到年末,未将这部分至今发放给个人,直接上交了财政,这样的分录应该怎么做?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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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84785024 | 提问时间:2019 12/31 10:53
财务会计是正常的计入其他应付款
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上交财政计入财政应返还额度
次年收到再冲销
2019 12/31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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