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税控发票注明价款40000元,增值税6400元;
2.销售药品2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0元;
3.销售免税药品20000元;
4.上期留抵税额6000元。
要求:计算该制药厂9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5005 | 提问时间:2019 11/13 15:43
应税收入:免税收入=10:1 因此 本月购进原材料 可以抵扣 6400*10/11=5818.18元 应纳税额=200000*16%-5818.18-6000=20181.82元
2019 11/13 16:0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