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怎么确认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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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2 | 提问时间:2019 11/08 17:26
实际抵减的时候,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
2019 11/0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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