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教一下,我们是物业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请问是否适合这个加计10%的抵减政策 ? 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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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2 02/16 08:32
可以的,符合这个政策的。
2022 02/16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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