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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你好,解析部分1、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7200)×20%×(1-30%)=2352(元)。这里乘以20%后为什么没有减速算扣除1410呢(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20%×(1-30%)=1008(元)。这里乘以20%后也是没有减除速算扣除呢,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工资不是都使用7级累计扣除的吗
84785026 | 提问时间:2019 09/03 16:34
苳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1.2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2019 09/0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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