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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您好,我们在今年2019年5月报2018年税务年报时候,发现2018年1-12月科余表上收入(5164851.58)与 2018年12月增值税主表本年累计收入(5172776.12) 差额7924.54元, 核查原因结果是,2018年5月会计把 8400元金额的发票记错帐了,发票金额是7924.54元,税额是475.46元,正确分录是,借:应收账款8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624.5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_销项税额 475.46 但是会计在 2018年的凭证里把这笔分录记错为 借: 应收账款8400 贷:应交税费 _应交增值税_销项税额7924.54 :应交税费 _应交增值税_销项税额 475.46 今年2019年调账的话怎么调整为正确的分录,毕竟已经跨年了,谢谢!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19 08/15 11:46
苳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借:应交税费 _应交增值税_销项税额 7924.54,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924.54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924.54*25%=1981.14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1981.14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943.4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943.4
2019 08/1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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