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应发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垫付的实发工资)
这两笔分录原本是计提本月支付上月工资,我因为是个人垫付的,能否直接将计提和支付都做在本月,然后有银行回单支付工资直接做在里面第二个分录里,这样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事业单位#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19 08/08 18:30
你好!
可以的
2019 08/0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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