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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应发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垫付的实发工资) 这两笔分录原本是计提本月支付上月工资,我因为是个人垫付的,能否直接将计提和支付都做在本月,然后有银行回单支付工资直接做在里面第二个分录里,这样可以吗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19 08/08 18:30
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可以的
2019 08/0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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