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单位向顾客销售储值卡,开给顾客的发票备注里需要不需要写“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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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3 | 提问时间:2019 06/13 11:31
你好 预付卡业务开票的备注:
1)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解读:预付卡业务中,最终销售方收到销售款开具发票时,要在发票备注栏备注“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且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019 06/13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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