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老师,您好。我们是兼营卖手机和提供服务的公司。所以开票有两种内容:1是商品手机,税率是13个点。2是通讯服务,税率是6个点。 因为我们购买手机的时候有很多进项。而服务没进项。所以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我们是用手机的进项来抵扣销售手机和提供服务的销项。请问这样是否可以?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19 05/21 17:23
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你兼营的话要分开纳税就可以了,同学
2019 05/21 18:49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