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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土地面积,是以什么为依据,,有相关税法解释嘛
84785008 | 提问时间:07/01 10:24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一、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二、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   (一)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二)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19〕6号)规定:   1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专有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面积的,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   无法按照前款规定确定计税土地面积的,以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计税。   2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共有的,以所在宗(丘)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房地产登记中已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分摊土地面积为准。   未经房地产登记或者房地产登记中未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计税土地面积依如下公式计算:计税土地面积=纳税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宗(丘)地面积。   前款规定的宗(丘)地面积、纳税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其他房地产登记资料为准。宗(丘)地内有专有土地的,确定宗(丘)地面积时,应当扣除该专有土地的面积。   未经房地产登记或者房地产登记中未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且无法按照本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确定计税土地面积的,以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计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中以实际测量的土地面积计税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所在区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量并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07/0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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