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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多个股东,都已经完成实缴,发生债务问题,超过实缴的数额,给各个股东还需要按着出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吗?

84784950| 提问时间:01/06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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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已经完成实缴后,公司发生债务问题且超过实缴数额,股东通常不需要再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债务,原因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 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旦股东完成了实缴出资,就已经履行了其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在公司正常经营且不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特殊情形下,股东无需再为公司超出注册资本的债务承担额外的责任。 二、特殊情况 股东滥用权利: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例如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公司等,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能就不再局限于股东的实缴出资额,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责任,但这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股东存在上述滥用权利的行为。 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股东完成实缴后,对于公司超出实缴数额的债务,一般无需再按出资比例承担,但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因股东滥用权利而承担连带责任。
01/06 14:16
84784950
01/06 15:16
特殊情况滥用权利下,债权人可以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个股东是公司应该怎么承担呢?
朴老师
01/06 15:27
同学你好 看下图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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