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简化会计处理
2022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明确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当承租人被减免租金选择简化处理的,应当怎么做账?
案例:2019年7月1日,甲公司租了乙公司位于上海的写字间用于办公,租赁期间为3年,租金共计360万元,每季季末付30万元。2019年7月1日,乙公司的增量借款年利率为6%。因为疫情,乙公司减免了甲公司2022年4、5、6三个月的租金。对于减免租金的业务,甲公司应当怎么做账?
2019年7月1日,甲公司租入不动产,三年租金应付360万元,预计取得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为297,247.71元,应付租金减进项税金后折现金额是3,002,065.65元。
分录如下:
借:使用权资产 3,002,065.65
其他应收款-待抵扣进项税 297,247.71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00,686.64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600,000.00
每季末支付30万元,每季末付款后取得专用发票,确认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4,770.64元;同时按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财务费用,并对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分三年计提当季度的折旧250,172.14元。
2022年6月30日,应付的30万元免除后,做分录: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00,000.00
贷:管理费用 275,229.36
其他应收款-待抵扣进项税 24,770.64
同时,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 250,172.14
贷:累计折旧 250,172.14
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7,767.22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7,767.22
作者:盛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