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期资料的格式上有哪些要求
2015-04-07 08:44来源:天津和平区国税
问:对同期资料的格式上有哪些要求?
答:企业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同期资料,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同期资料涉及引用的信息资料,应标明出处来源。
同期资料应使用中文。如原始资料为外文的,应附送中文副本。
文件依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17条、第19条
问:对同期资料的格式上有哪些要求?
答:企业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同期资料,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同期资料涉及引用的信息资料,应标明出处来源。
同期资料应使用中文。如原始资料为外文的,应附送中文副本。
文件依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17条、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