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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房间内提供的物品是否做视同销售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10-20
普通

  【问题】

  酒店房间内提供的物品是否做视同销售处理?

  【答案】

  应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酒店在房间内为住宿客人免费提供矿泉水、水果、洗漱用品等,只是一种营销模式,所谓的"免费提供"其实是有偿的,是包含在房价中的,由消费者统一支付,因此不应作为视同销售单独征税,应按照酒店实际收取的价款,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酒店在房间内为住宿客人提供明码标价的餐饮服务、橱窗内物品、房间内迷你餐饮等(房费之外另行收费),属于兼营,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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