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向员工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国税函[2009]777号《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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