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不动产租赁,预收租金,可否按租赁期限申报纳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8-17
普通
【问题】
试点一般纳税人企业,经营不动产租赁,预收租金,是否可以按合同的租赁期限分月做销售收入并申报纳税?
【答案】
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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