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要作为工会经费计提的基数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10-21
普通
【问题】
高温津贴要作为工会经费计提的基数吗?
【答案】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规定“拨交工会经费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90年l号令公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均应计算在内。”
所以,高温津贴属于工会津费计提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