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企业所得税第二季度的预缴申报时,“营业收入”如何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4-02
普通

  【问题】

  企业所得税第二季度的预缴申报时,表“A200000”中填写“营业收入”是填写“本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还是“本年 3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

【答案】

填写“本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的后附填表说明的规定:“1.主表第 1 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 

如:以前年度已经开始经营且按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第二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本行填报本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