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计提的政府补助在汇算清缴时是否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1-14
普通
【问题】
2020年末计提了财政补助计入了其他收益,明年实际收到的比计提的少,多计提的政府补助在汇算清缴时是否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的财政补助应于取得的当年计入当年的企业收入总额。因此,2020年末计提的财政补助于2021年收到,税法上属于2021年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减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