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用纸质打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附件,需要保存对应的电子发票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2-02
普通

【问题】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化后,如果用纸质打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附件,还需要同时保存对应的电子发票吗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规定,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