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未取得发票,支付的利息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12
普通
【问题】
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对方不给开具发票,公司支付的利息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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