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政府划拨的土地是否缴纳契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11
普通
【问题】
企业接受政府划拨的土地是否缴纳契税?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契税的征收范围不含政府划拨土地,因此,企业接受政府划拨的土地不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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