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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已认证,发生进项税额转出,已加计抵减额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6-19
普通

  【问题】

  公司本月初认证了专票,在本月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下,已加计抵减额应该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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