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年度首次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手续怎么办理

来源: 河北税局 2019-05-22
普通

  【问题】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请问手续怎么办理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声明时,系统将自动显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纳税人选择政策适用年度和所属行业,录入计算期内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和总销售额后,信息系统将帮助纳税人自动填写其他内容。纳税人在确认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即可提交声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提交声明时,税务部门会提供免填单服务,纳税人只要将上述4项信息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预填好声明内容,交由纳税人确认,如果信息准确无误,纳税人盖章后即可提交。税务部门将在4月底前完成相关系统功能改造,待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就可以通过上述两种途径提交声明。

  财务人都在看:

  ·企业自建设备进入试生产状态,没有转固,可以一次税前扣除吗

  ·销售设备同时提供安装的,是否可以分别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税控设备维护费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吗

  ·异地项目施工时,是否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公司用资本溢价转增资本,法人股东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进口货物退货,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因退货可以办理退税吗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