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用资本溢价转增资本,法人股东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用资本溢价转增资本,法人股东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法人股东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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