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国企发放的公务用车补贴是否要并入工薪收入计征个税?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国企发放的公务用车补贴要并入工薪收入计征个税,但如果当地有扣除标准的,未超过的部分可以免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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