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0月份后发的稿酬,要按5000的元费用扣除作为综合所得交个人所得税吗?
【答案】
《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9号):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所以稿酬所得是在2019年1月1日起才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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